建立外聘律师制度,取长补短,共同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点击数:30652019-12-17 10:45:03 来源: 东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公司的律师或法务人员,比较认识或比较轻易了解到公司的业务情况,与公司各部门间的协调比较容易和及时,这是公司法务部的优势,对处理日常的法律事务具有天然的优势,可以迅速地获得有关事务的详细信息,从而快速的对此做出应急反应,提供参考意见,以供公司的管理决策层及时做出决定。从效率方面来讲,它使得公司内部的信息传递保持通畅,反应迅捷、正确。
但因法务部是围绕公司的业务所可能涉及的法律领域展开工作,其工作内容的范围受到限制,主要负责商务合同的审视、起草等常规法务工作,对于其从未涉猎或专业性很强的法律领域,可能会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所以从效能方面来讲,其为公司提供的法律服务的范围是及其有限的,这是它的劣势。
为弥补公司法务部在工作中的不足,聘请外部的律师来处理法律事务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因为其聘请的是专业化的律师,而专业化的律师以其处理众多的案件而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这样与公司法务部门的人员相比,更能提供有质量保证的专业化法律服务。同时,律师事务所在法律信息的获取和法律问题的研究方面比自建法务部门有更多的优势,律师在执业权利的特别性和保障性方面,比法务人员有更强的优势。所以从效能方面来讲,律所和律师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
因此,在具体案件或法律事务的处理中,可考虑聘请外部律师,对重大疑难的案件予以处理,外部律师的经验和信息,结合公司法务部的及时沟通和支持,取长补短,这样弥补法务部经验和社会信息的不足,同时又能很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两相受益。